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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电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办法(2013年7月20日五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点击数: 【字号:

衡电大字[2013]15

  

衡阳电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办法

2013720五届五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成立岗位等级评定委员会

  长:萧 烽

副组长:杨安季

  员:龙永保、刘智、刘燕、阳年、陆秀艳、杨应云、申燕

二、各专业技术岗位评定基本条件

符合湘人社发[2011]9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已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高级岗位各级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6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达到下列要求:

A、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工作(包括校级领导、中层干部、责任教师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B、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承担重要管理岗位职责,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价优秀率高。

3)科研水平: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1项;或每年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累计核心期刊不少于3篇;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电大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业绩与成效: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市级及以上(含省电大校级)优秀表彰不少于3次;教育教学、管理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公认。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0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达到下列要求:

A、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工作(包括校级领导、中层干部、责任教师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B、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承担重要管理岗位职责,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价优秀率高。

3)科研水平:参与省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或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1项;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论文在中央电大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业绩与成效: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市级及以上(含省电大校级)优秀表彰不少于2次;教育教学、管理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公认。

4、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达到下列要求:

A、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工作(包括校级领导、中层干部、责任教师及相应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B、有一定的教育及管理能力,承担较为重要的管理岗位职责,课堂教学较受学生欢迎,学生评价优秀率较高。

3)科研水平: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1项;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承担的教育科研课题、论文在湖南电大 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业绩与成效: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市级及以上(含省电大校级)优秀表彰不少于1次;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较突出,有成效,受到好评。

5、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三、 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10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切实做好了所承担的学生管理、教学或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3)科研水平: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获得过良好以上成绩。

4)业绩与成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市级及以上(含省电大校级)优秀表彰不少于1次或校级优秀表彰2次以上;教育教学、管理业绩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公认。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有较强的教育及管理能力,切实做好了所承担的学生管理、教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

3)科研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4)业绩与成效: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获校级优秀表彰不少于1次;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较突出,受到好评。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四、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并被学校聘用。

2)业务能力: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切实做好了所承担的学生管理、教学或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等,成绩优良。

3)科研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4)业绩与成效: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五、破格条件

1、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二、三层次人选,分别放宽3年、2年;

2、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地厅级科技成果奖(排前3)者,放宽2年;

3、主持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科技项目、课题者,分别放宽3年、2年、1年。

4、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任意一项荣誉者,分别放宽3年、2年、1年。

5、完成组织选派的“三援一扶”任务连续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者,放宽1年。

六、出现同一级别符合晋级条件的人数多于职数的情况时,按下列计分方式各级按分排队,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确定各岗位等级的人选

1)任现职年限:每年计2.4分。
    2)工龄:每年计0.6分。
    3)教育教学骨干:①学科或后备学科带头人,按省级、市级分别计10分、6分;②任现专业技术职称又承担相应教学及其它专业技术责任与指导任务的校级领导计5分,中层干部计4分,开放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信息网络工程学校教务(实训)、学生处及招生办主任计3分,同级副职低0.5分。兼职按最高计分。③班主任(辅导员)按现任班主任且满5周年者计3分,现任班主任但未满5年者按每学期0.3分计算;现未任班主任但原任班主任年满5年者计2分,现未任班主任但原任班主任未满5年者每学期计0.2分。
    4)荣誉称号:①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创业功臣、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优秀领导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央电大、市委市政府、省电大、市教育局、校级分别计16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获省一等功荣誉,计14分;获省、市二等功荣誉,分别计12分、10分;获市三等功荣誉、嘉奖(专业技术考核优秀)分别计4分、2分。②直接负责或分管的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央电大、市委市政府、省电大、市教育局的书面表彰,给予校长、书记、分管领导、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计8分、6分、5分、4分、3分、2分。③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优秀政研工作者、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教务、考务工作先进个人等单项荣誉称号按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央电大、市委市政府、省电大、市教育局、校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省电大各学院颁发的奖项计0.5分)。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项计分,均不累加计分。以上各项相加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满分计分。

5)教学:①获中央电大及省教科院、省电大及省教科院下属机构、市教育局、市教科所(市装备站、职教中心等)、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分别计6分、4分、3分、2分、1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②教学论文、教案、课件获中央电大及省教科院、省电大及省教科院下属机构、市教育局、市教科所(市装备站、职教中心等)、校级比赛一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0.5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③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学生获省(含省教科院)、中央电大、省电大、市(含教科所、装备站、职教中心)一等奖每项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多名老师共同指导则根据排名按以上对应得分的1/N计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协会组织的比赛比较同级管理机构的下一级计分,累计不超过3分。各类带盈利性质的比赛获奖均不计分。同一获奖项目按最高项计分,均不累加计分。以上各项相加满分为30分,超过30分按满分计分。

6)科研:①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按核心期刊、国家级、省级(省社科院)、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合作论文论著,第一作者计得分的2/3,第二作者计得分的1/3。不同论文可累计加分。②主持并完成(以结题报告为准)国家级、省级(省社科院)、省教科院(或同级)、中央电大、省电大或市社科院、市教科所(市装备站、职教中心等)、校级课题分别计20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主持国家级、省级(省社科院)、省教科院(或同级)、中央电大、省电大或市社科院、市教科所(市装备站、职教中心等)、校级课题分别计10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参与课题研究者(以课题申请报告书或以结题报告上的名字排序为准),根据排名分别计上述得分的4/53/52/51/5,排名在第五名之后的不计分。各级课题的子课题按本课题的下一级课题计分,即省级课题的子课题按市级课题计分,依次类推。③个人出版有独立书号的20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有独立书号的20万字以下的学术著作(含丛书号20万字以上)、译著、主编教材分别计30分、20分、16分、8分,合著则根据排名分别计上述得分的(N-1/N、(N-2/N、(N-3/N……以上著作获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央电大、省电大或市一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④科研成果获国家、省、中央电大、省电大或市一等奖分别计15分、10分、8分、6分,获奖等次每低一级相应折半计分;多人合作的成果则根据排名分别计上述得分的(N-1/N、(N-2/N、(N-3/N……⑤省级科研基地负责人、首席研究员、承担主要研究工作人员(排名在第五名之后的不计分)分别计10分、10分、6分;市级科研基地负责人、首席研究员、承担主要研究工作人员(排名在第五名之后的不计分)分别计5分、5分、3分。以上各项相加满分为40分,超过40分按满分计分。

各项计分均以任现职以来为准,各项获奖加分以电大系统或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为准,荣誉、教学、科研满分为100分。

七、确定评定程序

1.组织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3.被评定人员评定条件及结果公示

4.硬性条件计分

5.被评者的主管领导介绍其表现、能力及绩效

6.分数计算,排出次序

7.党委会研究审定。

 

 

 

 

主题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办法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校领导、各部门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3720   

                                           (共印30份)

 

 

录入者:test 编辑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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